十一月魯汶開始進入到出門要帶手套的溫度了,白天大約是十度氣溫。天氣變冷,我本來有點煩惱,寒冷的天氣可能會讓我七八月建立起來的運動習慣無法持續下去。後來我發現,天氣雖然冷但好像沒什麼太大的影響,走一小時的路程去上荷蘭文,目前也不是問題。
我想,這跟我們剛來魯汶的時候是一月有很大的關係,一月是魯汶最冷的月份,白天大約是五度,那時候我們剛來,沒有交通工具,每次要去市中心跟艾瑪會合,至少都要走上四十分鐘。如果是夏天來的話,現在應該會因為適應不良感覺很崩潰。
最近天亮的很晚,氣溫變低,白天的天空有些陰鬱。因為天氣,艾瑪有些無精打采,我發現我好像沒有這方面的適應不良,某一日的下午我騎車在家裡附近運動,看著秋天的紅葉,綠色的草原,黑色的泥土,有一種無比熟悉的感覺。我忽然意識到,這樣的畫面我在電影裡面已經看過無數次了,因為我喜歡看英國電影,英國電影大都冷的要死(更不要說是北歐,對我來說北歐就是一團黑啊),看電影的時候總是很嚮往這樣的自然景色,等到人在電影的景色裡時,我覺得沒什麼好抱怨天氣的,我本來就很喜歡冬日陰鬱的景色,我深深被那樣強烈的寂靜感所吸引,看電影的時候很喜歡,人在現場的時候也還是很喜歡,即使很冷。
也才明白為什麼電影裡面的家屋,都充滿著溫暖的色調與各式各樣的裝飾。不這樣的話,人沒辦法度過嚴冬吧,外套口袋裡放一瓶裝著烈酒的銀色酒壺變得很合理,紅酒,巧克力,糖不用錢的糕點,真的都是嚴冬必備的補給品。我現在也才明白隨處可見的各種蠟燭是怎麼一回事了,天氣冷成這樣,溫暖的燭光是生活的必需品啊!
艾瑪熱愛蠟燭,當他在比利時看到滿坑滿谷的蠟燭時,真的眼睛在發光。我們也很自然的以為幾乎無所不在的蠟燭是比利時人的一種偏好,而完全沒有想到那是出自生活的必需。
我本來對蠟燭沒有特別的感覺,因為艾瑪喜歡,在台灣的時候看到蠟燭就會停下腳步多看看,但是台灣的蠟燭,要嘛不好看,要嘛對我來說是天價,對那時候的我來說,蠟燭就是艾瑪的禮物選項。到了比利時之後,蠟燭種類繁多而且價格宜人,要在自己可以接受的價格裡選到喜歡的完全是有可能的,我也開始尋找自己喜歡的蠟燭。
在我們的小房間裡點著蠟燭是一件很快樂的事,小小的燭火讓我們的家變的很溫馨。十一月雖然開始變冷,但是天寒地凍的時候,正是點蠟燭的完美季節。之前我們祈禱的時候會點蠟燭,現在晚餐的時候也會點蠟燭,是所謂的燭光晚餐,但不是刻意為了營造浪漫氣氛,而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祈禱是我們的日常,晚餐也是我們的日常,蠟燭的角色介於衛生紙與花束之間,既是日常用品又是點綴生活的小東西,我們小小的收納櫃,現在已經有一區是專門放蠟燭用品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